文号 索引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金融、科技、教体、文化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郑州银行小企业贷款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6-22 浏览次数:

第五期    郑州银行小企业贷款


第一条 贷款对象。本行贷款对象应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相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第二条 贷款条件。本行小微企业贷款客户除了应满足贷款用途合规、经营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依法办理年检手续;

2、申请企业企业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

3、借款申请人拥有的经营实体成立且实际经营2年(含)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

4、借款申请人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或稳定的收入,第一还款来源充足,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5、在经办行已开立账户,自愿接受本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按要求如实提供财务报表及有关经营情况;

6、借款申请人资产负债率一般不得超过70%,在本行或其它银行贷款额度用足后资产负债率一般不得超过75%(借款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不受此比例限制);提供抵、质押担保的可放宽比例;具有特殊情况的借款申请人经有权审批人同意的可放宽比例;

7、有本行认可的保证担保人、抵(质)押物并办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信用贷款除外);

    电话:0375-2562077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