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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农机函[2012]2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机局《关于下达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的函
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石龙区农机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关于下达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2]60号)的通知要求,平顶山市辖区2012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计214万元,其中:新华区72万元(含新城区36万元);卫东区53万元;湛河区76万元;石龙区13万元。
201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