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公开>应急管理
文号 索引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6·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9-25 浏览次数:

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6·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6月2日12时许,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南段四院北50米路东的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在装修更换地下室风机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3万元。

事故发生后,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区监察局、轻工路公安分局、马庄街道办事处组成的湛河区人民政府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6·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聘请有关电力方面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系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11MA40XMY27B, 负责人为杨博文,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投资金额92.2万元,主投资人为陈岳、王国涛、袁卫亚,在职员工30人,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位于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四院北50米路东。

(二)装修施工情况

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于2017年4月开始装修,计划于2017年6月8日开业。2017年3月17日该公司股东袁卫亚与无装修施工资质的姬春伟签定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随后,姬春伟根据合同约定和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提供的装修图纸进行施工,装修内容有墙面漆、顶面漆、墙面造型、水电改造、吊顶等。施工过程中,饭店方要求姬春伟在地下室南墙处设置安装一个风机,姬春伟安排电工陈国营安装地下室风机。安装过程中,陈国营发现红色电线用完,只剩下蓝线,就用两根蓝色电线从一楼海鲜池上面的电源盒引出,从一楼墙壁穿到墙外,斜着引到风机处,在连接风机开关时,一根电线长度不够,陈国营便从配电室找了一根红色电线接上,红色电线仍不够长,又找了一根蓝色电线接到风机墙壁开关处。因天色较晚,陈国营急于下工,在接通风机墙壁开关后未用电笔测量控制开关接的是相线还是零线,只是在风机可以正常运转后,就确认完成施工。至此,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与姬春伟装修施工合同项目基本完成,但工程未经双方竣工验收。

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在使用中发现该风机运转时噪音太大,决定将该风机更换为低速风机。2017年5月20日,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与社会人员徐三州签定施工合同,徐三州以5000元承包地下室配餐柜、陈列柜、隔音门、更换风机等工程项目。随后,徐三州联系到无施工资质的李志科,李志科以3400元的报价从徐三州处取得该工程。李志科带领工人王宾对这些工程项目进行施工。2017年6月2日中午,王宾在接低速风机电线时触电死亡。

(三)死者情况

王宾,男,汉族,28岁,平顶山市湛河区荆山街道办事处荆山村人,2017年6月2日12时许,触电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

2017年5月29日,李志科把地下室墙壁上的风机开关断开,和王宾一起将原风机拆除,把排风洞开大后,更换了管子和风机,因为水泥需要凝固期,所需封口也没有买回来,当天此活就没再继续干下去。6月2日上午,李志科让王宾到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安装门吸,自己到街上去买自喷漆、自攻丝、钻头等工具,11时左右回到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饭店方说快上客人了,电钻声音太大,先别安装了。11时30分许,李志科指导着王宾把封口用结构胶粘上,然后就一起在地下室吃西瓜。过了一会儿,李志科发现王宾不见了,就开始进行寻找,通过风机孔向外看时发现外面地上躺了一个人,随赶到饭店一楼南墙外风机处,发现王宾头朝北,一只脚向西南伸直在风机旁的积水里,另一只脚蜷缩的躺在风机处,身旁有电线。李志科怀疑王宾中电了,用手拉着王宾衣服将其拉到一边,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和胸部按压,随后又叫来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的工作人员一同抢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急救人员赶到后将王宾运送到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此过程中,李志科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轻工路公安分局值班民警进行了接处警。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王宾未经专业电气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电工作业资格,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低压电气作业必须停电进行的规定,在未将通向地下室风机的供电线路控制空气开关断开且未验电,未按规定佩戴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工作服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下,私自接排电线,违章带电作业,手部触电,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将饭店装修工程承包给无相关资质的个人,并且对装修施工现场疏于安全管理,监管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李志科无相关资质承包工程,带领未经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电工作业证的王宾,在未断开空气开关、未进行验电、无专人监护、未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仅断开风机墙壁开关情况下违章带电作业,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姬春伟违反相关规定,非法承接装修工程,疏于对装修施工管理,致使电工陈国营在装修过程中违反《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5.2.18条、《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575-2010)第5.1.1条、《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第5.2.1条的规定,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措施未安装使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漏电保护器),通向地下室风机的供电线路相线、零线未分色,控制风机的开关未控制相线而控制零线,存在装置性违章,留下安全隐患,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4、现场作业环境影响。王宾作业现场位置位于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一楼大厅南墙外,风机位置处于一楼平台与地下室之间的缝隙中,高度不足900mm,作业人员只能斜趴在地面上操作,现场地面潮湿,电阻降低,王宾未采取任何绝缘隔离保护措施,导致王宾在接触带电导线时电流直接经过身体和大地形成回路,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四、事故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6·2”触电事故是一起一般触电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王宾,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地下室风机更换工程施工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电工作业证,在未断开空气开关、未进行验电、无专人监护、未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仅关闭风机开关情况下违章带电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李志科,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地下室风机更换工程承包人。无相关资质承包工程,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低压电气作业必须停电进行的规定,在未断开空气开关、未进行验电、无专人监护、未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仅断开风机墙壁开关情况下,带领未经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电工作业证的王宾进行电气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徐三州,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地下室配餐柜、陈列柜、隔音门、风机更换工程总承包人。无相关资质承包工程,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将该工程转包给无相关资质的个人,对装修施工疏于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四)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事故发生单位。将饭店装修工程承包给无相关资质的个人,对装修施工现场疏于安全管理,监管不到位,未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建议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五)姬春伟,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装修工程负责人。无相关资质承包装修工程,对装修施工疏于管理,留下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六)杨博文,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负责人。未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装修施工过程中疏于对现场进行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七)陈国营,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装修工程电工。在饭店装修施工中不按照《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575-2010)第5.1.1条、《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第5.2.1条的规定进行施工,在地下室风机安装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用同色电线引出电源,在电线接入开关时未按照规定测试零线相线,致使风机的墙壁开关控制零线,为事故发生埋下安全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其发证部门平顶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依法吊销其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八)湛河区商务局,餐饮行业主管单位。未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餐饮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建议其向区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九)马庄街道办事处,事故发生所在街道办事处。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和红黄蓝分级管理规定,对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安全检查走过场、不全面,建议其向区政府做出深刻检查。

六、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为防范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现提出以下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

(一)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一号店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强隐患排查,严把承包资质关,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二)湛河区商务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商贸领域餐饮行业管理职能,抓好分管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三)马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安全生产网格化和红黄蓝分级管理规定,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细化安全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四)在全区开展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湛河区人民政府河南豫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平顶山一号店“6·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