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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2015年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湛河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5-11 浏览次数:

湛河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 2015年3月18日在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冯  鑫


各位代表: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大会作《湛河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全区上下紧紧围绕调整结构、加快转型这条主线,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实现了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圆满完成。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2508万元,实际完成80051万元,为预算的110.4%,增长13.5%。支出预算为77510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追加、财力性专项补助、转移支付等,全年实际支出88017万元,为预算的113.6%,增长4.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492万元,实际完成564万元,为预算的114.6%,增长25.1%。支出预算为490万元,执行中,加上上级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等,全年实际支出2519万元,为预算的514.1%,下降3.6%。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实际完成10570.42万元;支出实际完成10245.83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基金收入2163.17万元,支出2333万元,超支169.83万元,滚存结余1347万元;机关养老收入182.01万元,支出219.19万元,超支37.18万元,滚存结余479.48万元;城乡养老收入1934.68万元,支出1560.13万元,结余374.55万元,滚存结余1550.1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入4351.21万元,支出3830.78万元,结余520.43万元,滚存结余1874.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88.79万元,支出2217.13万元,超支428.34万元,滚存结余311.24万元。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区财政部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积极发挥宏观调控职能,不断创新财政工作机制,促进了经济平稳运行和提质增效升级,保障了事关全局的大事难事支出需要。

1.加快推进经济转型

根据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先后落实资金655.7万元,用于补助关闭退出小煤矿;落实资金1486万元,支持科技攻关项目、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促进辖区企业做大做强。

2.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全区农林水事务支出4977万元。落实资金80万元,用于大旱之年抗旱保秋及人畜饮水问题;落实资金364.5万元,用于秸秆禁烧补贴;兑现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惠农补贴897.98万元;落实资金59.94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落实资金61.64万元,用于农畜产品市场准入、农产品安全和防疫、动物防疫和疫情控制;落实资金30万元,用于粮食高产创建、农业生产救灾;落实资金230万元,用于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落实资金1615万元,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全区教育支出22941万元。落实资金445万元,对沁园小学等9所学校进行修缮;落实资金400万元,对26中等4所学校教学楼进行改扩建;落实资金100万元,对全区22所中小学窗户进行更新;落实资金292万元,为开源路小学等20所学校装备多媒体129套;落实资金59万元,为43所学校更新课桌椅5000套;落实资金2366万元,用于“两免一补”、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进城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奖励和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落实资金364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建设;支出教育费附加1054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338万元,用于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建设、互动直播教室系统及应用管理平台等。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167万元。落实就业补助资金45.11万元;落实资金1560.1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落实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资金2803.6万元,人均月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215元和102元;落实五保户供养资金57万元,集中和分散供养五保户年供养标准分别达到3500元和2220元;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096.77万元,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落实义务兵优待、退役安置资金524.8万元;落实农村自然灾害救助和农村计生家庭奖励及补贴资金206.65万元;落实资金162万元,用于孤儿散居和机构养育补助、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敬老院建设及流浪乞讨人员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全区医疗卫生支出10678万元。落实资金6047.91万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落实资金103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35元;落实资金540万元,用于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和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资金623万元,用于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合参保、城乡居民大病救助、国家扩大免疫规划、艾滋病、地方病、慢性病及其他传染病救治和结核病“三免费”政策落实;落实资金23万元,用于全科医师培训、村医养老等。

加大文化体育事业投入。全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2万元。落实资金69万元,用于新建2个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和9个社区文化活动室;落实资金20万元,为区文化馆配备电脑、乐器等设备;落实资金20万元,用于购置民间文艺团体服装、道具;落实资金40万元,用于文化馆购置演出舞台设备;落实资金36万元,为全区68个农村书屋更新报刊、图书。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区公共安全支出3531万元。落实资金1202万元,用于补助区公检法司机关办案、技术装备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645万元,用于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巡防队建设、法律援助和维护社会稳定;落实资金237万元,用于政法部门化解基本建设债务。

4.推进生态文明和城市公共设施建设

全区节能环保支出377万元。落实资金45万元,用于白龟湖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

全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909万元。落实资金725万元,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落实资金475万元,用于中转站、公厕改造及维修和环卫设施建设;落实资金21万元,用于辖区广告清理;落实资金74万元,用于背街小巷治理。

5.着力推进财政改革创新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采取培训、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推进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初步形成了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提高了政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增强了预算透明度。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区直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全部公开。

推进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以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3个管理办法为支撑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认真落实《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非税征管新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公务卡制度改革实现全覆盖。完成政府采购14150万元,节约资金1996万元,节约率为12.4%。财政集中支付办理业务17478笔,支付资金79838万元,审核不合理开支和不规范票据387笔,涉及资金278万元。着力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认真组织开展民生资金、“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会计信息质量等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违规违纪问题,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着力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加强执法执勤用车购置管理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各位代表,2014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财政收入增速回落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财政改革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效益整体不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亟待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安排

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5年,我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预算安排的原则是: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决议,坚持转中求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严肃财政纪律,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财政收支预算的安排意见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5254万元,增长6.5%;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的可用财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6106万元,增长11.1%。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改革,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村五保等补助标准。由于财力紧张,支出安排很满,执行中要从紧把握。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367万元,支出安排12331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08万元,支出2273万元;机关养老收入2615万元,支出2000万元;城乡养老收入2552万元,支出1951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290万元,支出221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收入4552万元,支出3791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5年,我区面临的发展环境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收入方面: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支柱产业税收贡献下降,高成长性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税收贡献尚待时日,“营改增”范围陆续扩大到所有营业税缴纳行业,这些都将制约财政收入增长。支出方面:推进“转型提速、发展提质、环境提优、幸福提升”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增加投入。特别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农村五保补助标准等,增支较多,实现全年收支目标压力巨大。

三、2015年财税改革重点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国家对预算管理的要求有多方面重大变化,结合我区实际,将重点推进以下改革: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落实《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规范财税等优惠政策,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加大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公共财政预算各项资金的统筹使用,逐步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等专款专用的规定,统筹安排这些领域的经费。

(二)调整重点支出安排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对教育、科技、农业、环保、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七项重点支出不再采取先按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而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结合财力可能,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同时,对其它地方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确定的与财政收支、上级补助(不含上级明确的配套项目)等挂钩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统一按需求和财力统筹考虑。

(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定期清理通报机制,督促部门加快结转项目执行进度,对难以支完的要及时调整用于亟需项目,对已经无法支出或不需支出的要及时收回。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相衔接,下年度预算安排同类项目时优先使用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执行中必需的新增支出,应先统筹年初预算和结转资金解决。区直各部门要及时清理消化原有账户结余资金,制定具体计划,按程序报批。

(四)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实行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涉及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均应公开预决算。细化公开内容,基本支出预决算公开细化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规范预决算公开程序,加强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

(五)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债务预算计划管理,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合理划分债务类型,厘清政府的直接责任和市场化商业风险。积极扩大PPP模式,有效防范风险。

(六)扎实做好其他重大改革工作。加大专项资金整合统筹力度。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对目前没有管理起来或不规范的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

四、2015年重点工作

(一)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支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建立和完善财政投入和激励机制,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型产业。支持湛南新城和特色商业区建设,支持文化旅游、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现代商贸、信息服务、养老和健康等六大主导产业发展。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创新招商方式、完善开放平台、优化开放软环境。加大对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治理的投入,支持实施蓝天碧水、乡村清洁等工程和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支持实施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加快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认真落实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完善的政策制度环境。全面落实促进服务消费发展的财税政策,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稽查和考核力度,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堵塞跑、冒、滴、漏。严格预算执行,没有预算不得列支。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存量,提高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力度。加强财政监管,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搞好跟踪问效,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提升财政资金运行质量和效益。强化廉洁从政、廉洁理财,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三)加大支农投入,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改革发展。加强农业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农田水利和重大水利工程终端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生产激励机制,健全农业补贴政策体系,逐步加大补贴力度。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和重大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支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循环农业发展。统筹使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财政支持资金,加大对特色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的支持力度。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支持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态保护。

(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支持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财税政策,努力扩大就业。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和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扩面提标的政策落实。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文化事业改革,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和传统村落保护,提升文化软实力。

(五)创新资金保障机制,着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城镇化的综合性作用,支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支持实施旧城改造和城中村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各位代表,2015年全区财政改革发展任务将更加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区委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认真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

湛河区2014年财政收支主要项目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行 号

项     目

财政收入

项    目

财政支出

本年

预算

实际

收入

占预

算的%

比上年同期增长%

本年

预算

实际

支出

占预

算的%

比上年同期增长%(按可比口径)

1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72508

80051

110.4

13.5

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合计

77510

88017

113.6

4.6

2

1、税收收入

57953

51600

89.0

6.1

一般公共服务

18725

26019

139.0

0.5

3

国内增值税

8324

8464

101.7

27.9

公共安全

3082

3531

114.6

-7.6

4

营业税

31944

23551

73.7

-17.4

教育

19188

22941

119.6

0

5

企业所得税

4493

4181

93.1

4.2

科学技术

1650

1713

103.8

15.3

6

个人所得税

1141

2260

198.1

137.4

文化体育与传媒

340

412

121.2

30

7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64

1085

69.4

0.0

社会保障和就业

9178

9167

99.9

12.6

8

房产税

898

2169

241.5

190.0

医疗卫生

8687

10678

122.9

54.9

9

印花税

572

1078

188.5

126.0

节能环保

976

377

38.6

-27.9

10

城镇土地使用税

570

1215

213.2

 

城乡社区事务

5055

4909

97.1

-15

11

土地增值税

2305

1773

76.9

-13.8

农林水事务

4383

4977

113.6

6.8

12

车船税

4259

4580

107.5

29.1

交通运输

876

419

47.8

-50.1

13

耕地占用税

1883

1244

66.1

-26.0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025

945

92.2

-42.5

14

2、非税收入

14556

28451

195.5

29.7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127

235

185.0

20.5

15

专项收入

1300

1113

85.6

-10.4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16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3480

10719

308.0

35.4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210

269

128.1

42.3

17

罚没收入

500

480

96.0

-40.3

住房保障支出

1300

1288

99.1

58

18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4276

8979

209.9

71.3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24

 

 

19

其他收入

5000

7160

143.2

6.4

预备费

2708

 

 

 

20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

492

564

114.6

25.1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1288

2519

195.6

-3.6

21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412

338

82.0

-8.2

其中:教育

410

692

168.8

-11.8

22

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

 

58

 

 

社会保障和就业

80

1256

1570.0

-18.4

2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80

168

210.0

102.4

农林水事务

 

220

 

 

附件2

湛河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主要项目安排情况表(草案)

单位:万元

行号

项     目

本年预算

项    目

本年预算

1

一般公共预算合计

8525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

86106

2

一、税收收入

6318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660

3

其中:增值税

9225

二、公共安全支出

3169

4

营业税

32475

三、教育支出

13062

5

企业所得税

4693

其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1550

6

个人所得税

2463

四、科学技术支出

589

7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82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08

8

房产税

2364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333

9

印花税

1175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6906

10

城镇土地使用税

1324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829

11

土地增值税

1932

八、节能环保支出

1437

12

车船税

4992

九、城乡社区支出

18977

13

耕地占用税

1355

十、农林水支出

2989

14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

592

15

二、非税收入

22074

十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100

16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7658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32

17

(二)罚没收入

480

十四、金融支出

 

18

(三)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6988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支出

626

19

(四)排污费收入

90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1481

20

(五)教育费附加收入

1200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1

(六)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

350

十八、预备费

1722

22

(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90

十九、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23

(八)其他收入

5218

二十、其他支出

 

湛河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3月   [共印5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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