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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2-10 浏览次数:

2021年12月3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沈伟轩同志为湛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会议决定:接受王民克同志辞去湛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湛河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决定:沈伟轩同志代理湛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湛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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