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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03-13 浏览次数:

湛河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5〕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www.zh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湛河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邮编:467000;电话:4947500;电子邮箱:dzzw500@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湛河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工作。湛河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顺民意,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桥梁沟通作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建设和学习宣传培训;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较好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认真落实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湛河区认真落实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信息化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工作。在湛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不断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安排了人员和经费专抓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上传和网络的维护工作,为全区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地组织保障,形成了领导负总责、具体工作专人抓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单位绩效评估工作内容之一,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二)不断健全完善《指南》和《目录》。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湛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已完成编制并在网上发布,网址为http://www.zhq.gov.cn/Publicity_view.aspx?ID=153;《湛河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已完成编制并网上发布,网址为http://www.zhq.gov.cn/Publicity.aspx。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湛河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湛河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湛河区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制度》、《湛河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湛河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湛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湛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湛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予以了明确,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政府信息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随意公开向规范公开、粗放公开向精细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此外,本年度还新增加了“湛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核笺”和“湛河区政府网站网络监控管理制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建创新载体建设、制度规范情况

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平台。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指导意见,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渠道和途径,我区宣传部、法院、检察院、监察局、文明办、行政审批中心等单位先后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热线电话的建设、管理和宣传工作,确保热线电话打得通、有人接、能办事,2014年度共接听群众热线电话600余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6月20日、、11月22日,先后分二批组织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负责办公室和文字信息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就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有关要求及事项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43个区直单位、10个垂直单位、9个乡(镇)人民政府和办事处共150人次参加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总数为122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要求,我区进一步加强了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区政府2014年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1223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9件(占本年度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的100%);回应各类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23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次,政府采购信息64条,各类教育信息100余条,科技管理和项目信息50余条,安全生产信息20余条,食品药品类信息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

在市信息办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区在湛河区门户网站上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并将该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渠道。湛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有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3个栏目,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部门”、“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等24个子栏目。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都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形成了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除在信息网站公开平台上公布之外,我区按照《条例》要求,在区档案局辟出专门区域,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收到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依法纠错1件,驳回1件;收到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依法纠错1件,撤诉1件。本年度,我区无公民、法人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不足之处。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区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内部考核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考核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健全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的互动机制,畅通群众表达诉求、反映意见的渠道,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建设

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渠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办理、咨询、受理、投诉办法,努力实现网上公开、网上受理、网上监督。不断提高公开质量,确保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

(三)加强宣传力度,为政务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制定宣传计划,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充分利用网络、电台、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以及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在公众中的知晓度。通过加强宣传、督导、检查等措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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