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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

来源:区教体局 发布时间: 2019-06-14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市消防支队转发《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教体办〔2019〕135号精神,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6月30日


二、集中整治范围

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集中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不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不明确或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未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应急预案不完善,未定期组织针对性演练。


(二)建筑防火不达标。违规设置在居民住宅、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内;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规范要求;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


(三)安全疏散条件不达标。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低于3平方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疏散通道、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防火门未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四)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和维护管理不到位。未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施、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未与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维保合同。


(五)用火用电管理不到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未安装电气过载断电保护装置,违规使用“热的快”、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违规使用明火。


(六)证、照不齐全。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没有营业执照。


五、监督举报

湛河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


1.区消防大队:

李银亮   13937565510   17939433821@qq.com


2.区教体局:

李晓燕  18103909886    zhqjtyxzsp@163.com


3.区民政局:

代利斌  13949499494   139494901@qq.com


4.区市场监管局:

沈  涛  4836678       shentao3985@126.com


特此通告。



湛河区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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