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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鹏威等20人行政职务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8-02 浏览次数:

平湛政任〔2017〕1



湛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鹏威20人行政职务任职通知


曹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7年7月10日区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王鹏威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国元同志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新道同志为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国友同志为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周宪章同志为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冉白茹同志为区民政局局长;

杨晓伟同志为区司法局局长;

 鑫同志为区财政局局长;

刘国栋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喜申同志为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义闯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向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友峰同志为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陈文华同志为区商务局局长;

张爱民同志为区文化广电局局长;

马彦丽同志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赵伟圣同志为区审计局局长;

 同志为区统计局局长;

冯中民同志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会奇同志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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