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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18737
信件名称: 拆除不合时宜的龙门架广告
信件分类: 建议 提交时间: 2020-08-16
信件内容: 随着平顶山城市建设的扩张和湛河新区的快速发展,人民政府越来越重视城市文明环境的创建。北起河滨公园南门,南至北渡村的亚兴路,长度虽然不长,但道路两边的小区渐成规模,亚兴路已成为湛河区人车川流不息的主干道。 然而,在亚兴路与姚电大道路交叉口南面,有一座横跨亚兴路的龙门架广告缺显得越来越扎眼、不合时宜。 这座龙门架广告,不仅阻碍了凤凰小区和碧桂园小区人车进出的视线,随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且与现阶段的城市管理要求不相符。再加上所处位置不尽合理,广告牌年久失修,铁架腐蚀严重。为了进一步净化了城市空间,规范路域环境,消除龙门架广告牌对途径车辆及行人的隐患,改善市容市貌,请政府相关部门尽快拆除此龙门架广告。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湛河区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8-20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经调查,该处广告设施为平顶山市公安局跨路限高架,产权单位是平顶山市公安局,现租赁给平顶山市万立方广告有限公司,区城管局正在与平顶山市公安局该项目负责人协调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