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我们是平顶山市湛河区锦绣家和小区32号楼的业主。今年我们小区发生了一起私搭滥建的严重违法行为,违建规模庞大,严重影响高层建筑结构安全;违建目的用于经营性会所,严重影响居民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
违建现状:该违建行为开始于2022年初,据了解,该违建计划在屋顶搭建三层钢梁结构建筑,估计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违建目的用于经营性会所,现状为已完成一层搭建。我们多次向小区物业(平顶山中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反映要求制止该违建行为,但小区物业不作为,纵容该违建行为持续施工至今。
违建危害:
1、该违建势必加大顶楼的承重,改变结构负荷,造成楼房不均匀沉降,楼下住房墙体开裂,危害建筑物整体结构安全。
2、顶楼是雨水系统的重要收集地,房檐与天沟起到遮挡与汇集雨水的功能。顶楼的违法建筑破坏房檐、天沟与落水管的走向,使雨水沿着不合理的方向流动,直接从顶层直泄而下,冲刷外墙漆面,漆面迅速老化,进而影响外墙的防水,造成外墙渗水,室内霉变。
3、顶楼是污水系统通风口的集聚地,下水是否通畅与通风口有密切的关系。顶楼违法建筑破坏通风口通风效能,通风口回气不畅必导致下水不通,室内有毒有害气体必然超标。
4、顶楼是烟囱排烟口的所在地,顶楼违法建筑影响出烟口效能,必然导致楼下所有住户排烟不畅、倒烟和串味。
5、顶楼违建影响顶层的避雷设施,增大建筑物被雷击的机率。
合法诉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该违建严重侵犯其他业主的正当权益,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消除违建行为,恢复原状,保障全体业主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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