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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劳务派遣单位全面实施诚信等级评价

作者:湛河区信用办 来源: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21-01-11

  根据《济南市劳务派遣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诚信评价实行百分制,分为A、B、C、D四个等级。诚信等级评价内容包括资质条件、公司管理、内部建设、业务规范、社会责任5大方面。通过企业自评、区县初评、综合评价、征求意见、公开公示等程序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等级评定,70分以下为D级,71—80分为C级,81—90分为B级,91—100分为A级。对存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的;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行为的;未按规定提交劳务派遣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含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等5种行为之一的将不予评价。

  保障合法权益、避免风险,是合作经营、求职用工中首要考虑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更愿意与信用记录优良、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打交道,愿意通过这类企业就业、愿意接受这类企业的服务。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劳务派遣单位诚信等级评价,对推动政府、企业购买服务正向选择,实现劳务派遣行业良性运转,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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