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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利【平湛卫医罚(2022)2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平湛卫医罚(2022)2号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蔡利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聘用医师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其行为《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予立案,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蔡利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2(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3(工商注册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4(税务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104****4563
违法行为类型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处罚内容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1
处罚有效期 2023-01-11
公示截止期 2023-01-11
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湛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11005471944P
数据来源单位 湛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0411692194319K
备注
数据入库日期 2022-01-13 15:24:00
公开范围: 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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