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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金融、科技、教体、文化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湛河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区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9-28 浏览次数:






平湛科〔2017〕10号




湛河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区财政科研经费

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曹镇乡、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湛河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和规范科技管理,统筹科技资源,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率,决定开展2017年度区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项目、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湛河区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项目。

(二)湛河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需提供提交补助申请材料

1.《区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申请书》。

2.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1.企业承担了973计划、863计划、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攻关、科技开放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惠民等科技创新项目的,需获取国家部委、省立项文件及验收结论。2.主管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证明、项目验收证书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明。3.企业获取的项目验收评估意见、技术合同和第三方效益证明等材料。)。

3.如果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则还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4.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项目投资决算和研发经费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二)申报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区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申请书》。

2、企业上两年度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

3、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4、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资金决算表(主要包括:技术交易费用、中试费用、设备费用、鉴定费用等)。

(二)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填写相应的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并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电子版(电子邮箱:kjj4963439@163.com)。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2017年 9月27日——2017年10月27日。

受理地点:湛河区科技局

联 系 人:刘辉 2199996(农业)、刘军丽 2199998(工业)、郝国奇2199996(社发)

四、要求

(一)各乡、办事处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新出台的相关规定和通知精神,积极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及相关单位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各企业及申报单位要完善程序,完备资料,按照财政科研经费后补助、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等相关管理规定及《项目指南》,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通过各自所属的乡、街道办事处或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区科技局。

(三)企业(事业单位按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财政支持的项目、逾期尚未结项或验收的,不得申请。

(四)各企业及申报单位对自己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湛河区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湛河区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指南.docx






平顶山市湛河区科技局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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