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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生态环保、农机补贴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投诉处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12-08 浏览次数: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的范围

      是指农机购置用户因机具的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引发的异议;对购置补贴经销商有违规经营行为,售后服务不到位的;对农机局工作人员有违规操作、违纪行为、服务不到位的。农机局受理和调解事项做到无偿服务。

     二、投诉的处理

      农机局接诉受理人员要做好登记和记录,对不记名投诉,要记录诉求内容。对实名投诉的,要将投诉人的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准确登记,如实记录诉求内容。投诉处理一般情况要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农机质量投诉农忙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实名投诉的,办理人要及时向投诉人反馈,需要进行调查的,要告知投诉人。

    三、工作纪律

    农机局投诉受理人员,应对投诉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投诉材料要详细记载和保存,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泄漏和外借。

    农机局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法依纪进行处分: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处理投诉的;利用投诉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擅自透露投诉者信息的;对重大质量案件不及时上报,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农机局投诉举报电话   0375-379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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