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关怀抚慰金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7-08 浏览次数:

  文号:【2020】344号 发布单位:宝丰县卫健委 日期:2020-10-06

  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发放对象

  适用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夫妻双方未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子女;2、女方年龄在48周岁以下;3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或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且没有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领取方式

  银行转账至个人银行卡。

  申请条件及流程

  适用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夫妻双方未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子女;2、女方年龄在48周岁以下;3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独生子女死亡或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且没有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办理程序:个人申请---村级确认----乡级审核----县级复核和审批---抚慰金发放

  依据文件《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的通知》(平财预)【2020】344号文件。2补助对象:独生子女死亡家庭49周岁以前对父母奖励。3.补助标准:人均每年1200元。4.配套比例:省级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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