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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对2016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7-15 浏览次数:


平湛安〔2016〕28号


关于对2016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进行考核的通知


曹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湛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湛河区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平湛政文〔2016〕21号)要求,为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对各部门、各单位2016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6 年7月18日— 2016年7月22日,具体时间以各考核组通知为准。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群众座谈等方式进行,综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各单位实际得分和考核档次,考核结束后,按照《湛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湛河区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平湛政文〔2016〕21号)兑现奖惩。

 三、考核内容

 1.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分解落实进展情况。

 3.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和“三管三必须”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风格化、打非治违等工作开展情况。

 5.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情况。

 6、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7.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部署、开展及隐患整改情况,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和日常检查情况。

 8. 安全湛河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标准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创建推进情况,安全发展型企业创建进展情况,安全和谐型社区(村)创建进展情况。

 9.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情况以及对已发证企业的日常监管情况。

 10.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11.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等。

 四、考核分组及考核单位

 第一组

组    长:冯中民(区安监局局长)

成    员:李建国(区卫计委副局长)

         方彩虹(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党委委员)

         刘国乾(区安监局副局长)  

         李高举(安监局危化科科长)

考核单位 :曹镇乡政府  北渡街道办事处  河滨街道办事处  九里山街道办事处  马庄街道办事处  姚孟街道办事处  轻工路街道办事处  南环路街道办事处  高阳路街道办事处  荆山街道办事处

 第二组

组    长:张  超(人大法工委主任)

成    员:郭伟涛(河滨路办事处副主任)  

         刘春侠(北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万军(区安监局副局长)

         李现坤(区安监局综合科科长)

考核单位:农机局   旅游局   发改委  交通局   质监局      安监局  工信局  食药局  文化局  教育局  住建局  商务局   卫生局  工商分局  湛河消防大队  农林水利局  

 五、考核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及时写出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

 2.各考核组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考核秩序,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靠。

 3.此次考核在全面掌握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开展情况,通过考核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各考核组将考核结果于 2016年7月3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并公示考核结果。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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