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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督导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3-30 浏览次数:

平湛安[2016]8号


湛河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督导组的

通   知

    

曹镇乡、各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区政府安委会决定对原安全生产督导组工作进行补充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二、督导范围

 曹镇乡、各办事处、区政府承担安全生产职能的部门,以及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含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督导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情况;

 (二)曹镇乡、各办事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责任体系和“五级五覆盖”落实情况;

 (三)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情况;

 (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企业主要责任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副职“一岗双责”和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以及建立履职档案、过程监管档案、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培训档案等各种安全档案情况;

 (五)“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工作开展情况;

 (六)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中小学及幼儿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旅游及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线、热力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七)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八)重点时段、重要时期以及节假日期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防控监管情况;

 (九)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和安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督导任务。

    

 四、督导组组成及督导分工

 第一组:

 组  长:赵万军(区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李现坤、李建玺

 督导范围:曹镇乡、姚孟办事处、九里山办事处、河滨办事处、南环路办事处

 第二组:

 组  长:刘国乾(区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李高举、刘春雷

 督导范围:北渡办事处、马庄办事处、轻工路办事处、高阳路办事处、荆山办事处

 第三组:

 组  长:李杰(区文化局文管办主任)

 成  员:李文辉、宋亚辉

 督导范围:全区文化行业、领域,含各类图书馆、歌舞娱乐、网吧、电子游艺、营利性演出团体等。

 第四组:

 组长:李建国(区卫计委副主任)

 成员:陈新峰、王学民

 督导范围:全区文化行业、领域,含所辖各类医院、诊所。

 第五组:

 组长:刘振国(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李炳坤、涂崇

 督导范围:全区消防行业、领域,重点突出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重点防火及其它单位。

 第六组:

 组长:姬群山(区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丁琴、陶瑞娟

 督导范围: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含所辖建筑施工工地、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等。

 第七组:

 组长:方彩红(区教体局党委委员)

 成员:王光旭、庞兰山

 督导范围:全区教育领域,含各类中、小学、幼儿园。

 第八组:

 组长:王京水(区交通局党组成员)

 成员:岳东琴、陈亚飞

 督导范围:全区交通领域,含水上交通、公路及建设工程,汽运领域、危险品运输车辆等。

 第九组:

 组长:候建民(区质监局稽查大队队长)

 成员:陈志刚、张平安

 督导范围:全区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重点突出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第十组:

 组长:马双印(区食药局副局长)

 成员:郭睿彩、李松颜

督导范围:全区食品、药品领域,重点突出食品药品企业,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食品质量等。

第十一组:

 组长:王延岭

 成员:陈胜利、黑海东

 督导范围: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突出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中小企业等。

 公安、旅游、商务、发改、民政、农林水利、农机等其他承担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督导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关要求

 (一)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督导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督导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做好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二)各督导组组长要定期约见被督导各单位、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共同研究解决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约见不得少于1次。

 (三)各督导组要按照督导内容开展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督导方案,明确督导工作重点和不同时期的督导工作内容,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抽查等方法,深入一线全面开展督导。督导组每月实地督导原则上不得少于1次。

 (四)督导组发现问题要及时下发督导指令,责令相关单位整改。如督导组督导指令要求整改而未整改的,在进行责任追究时加重处罚。各督导组每月及时下发督导指令,并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五)各督导组每月月底前上报本月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区政府安委会每月召开1次督导汇报会,听取各督导组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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