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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转发平安委〔2016〕6号文件切实做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实绩档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4-19 浏览次数:

平湛安〔2016〕12号



关于转发平安委〔2016〕6号文件切实做好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实绩档案的通知


曹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成员单位:

 现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实绩档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平安委〔201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宜,提出以下要求:

 本次建档是首次建档,包括2015年度和2016年度第一季度,请分别填写,于2016年4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表纸质版二份(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报送至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曹镇乡、各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表需填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本辖区(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因安全生产工作获得表彰奖励情况、因安全生产工作受到问责处理情况,报送至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经区政府安委会综合评价后,报区委组织部。

 曹镇乡、各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表除需填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本辖区(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因安全生产工作获得表彰奖励情况、因安全生产工作受到问责处理情况外,还需本地(单位)党委、政府(行政)作出综合评价,并加盖本地(单位)党委、政府(行政)公章,报送至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经区政府安委会综合评价后,报区委组织部。

 曹镇乡、各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将上一季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表上报至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表上报至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于逾期不报或填报不实的单位,区政府安委会将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五、曹镇乡、各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一并将联系方式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201101    电子信箱:zhqaw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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