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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召开评定工作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12-2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2023年6月9日下午,湛河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召开评定工作会议,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区评定委员会主任于红可出席会议并讲话,区评定委员会相关成员以及见义勇为先进代表等20余人参会,会议由公安分局政治处主任、区评定委员会副主任刘敬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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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首先由刘敬宗领学了《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公安分局政治处副主任、区评定委员会委员王耀峰详细介绍3起申报见义勇为调查情况;与会委员认真听取汇报,审阅了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和证明资料,充分发表意见,经无记名投票,一致通过对3起申报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于红可强调,见义勇为工作是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要全力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求,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见义勇为工作的重大意义,在全区营造“人人参与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推动湛河区见义勇为工作迈上新台阶。

    于红可要求,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社会各界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新人新事,让全社会关心、爱护、支持见义勇为人员;要把服务好见义勇为人员作为见义勇为工作的落脚点,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及家庭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真正使见义勇为人员政治上有地位、精神上有褒奖、经济上有保障,生活中有微笑;要建立完善见义勇为保障体制,全力表彰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分子,依法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决不让见义勇为的英雄既流血又流泪,在湛河区形成“奖励一批、带动一方、影响全区”的工作态势,推动见义勇为精神在湛河区发扬光大、蔚然成风,为助推湛河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平安湛河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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