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新闻>湛河要闻

湛河区对11种药物实施统一配送

来源:日报 发布时间: 2020-02-21 浏览次数:


平顶山传媒记者 张亚丹 湛河区下发通知,要求自2月17日24:00起,将全区所有药店的含麻黄碱成份、含乙酰氨基酚成份、含阿司匹林成份、含吲哚美辛成份、含舒林酸成份、含萘普生成份、含可待因成份、含右美沙芬成份、含喷托维林成份、含布洛芬成份、含氨基比林成份等11种具有治疗发烧功效、止咳、治疗感冒功效的药物暂停现场直接销售,实施统一配送。


在下发通知后,区组成10个行动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分片分区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对辖区药店逐一通知,确保通知落实到位。


同时,区对辖区药店进行分类管理。对不符合配送能力的药店,要求其将上述11种药品全部暂停现场直接销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开展检查,对不遵守规定的,将依法对其进行停业整顿。对符合配送条件的药店,要求配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做到不与购药人密切接触。在送货时查验购药人身份证,现场核实购药人电话并对购药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做好信息登记并及时汇总反馈给相关部门。


此外,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检查的同时,给各药店讲清这一措施的重要意义,并将通知内容打印张贴在药店醒目位置,通过工作人员的宣传发动,药品经营单位表示,将认真配合,共同打赢全区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区委疫情防控指挥部把通知内容传达到各乡办,由各乡办负责把“通知”张贴到社区、乡村卡点。


    截至目前,区各药店均严格按照通知执行,已有28家药店参与了配送,各药店的销售和配送情况都符合要求。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