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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区财政局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财政局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5-25 浏览次数:

湛河区财政局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区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中长期财政计划;编制全区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审编年度财政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全区各项财政收支,负责全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指导,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完善财政体制;监督乡及办事处财政预算的执行;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监督管理和票据管理工作;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入和支出管理的具体办法,对全区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联系、协调与税务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授权的地方税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各类税收减免和有关税款退库事项。

(4)参与劳动工资、物价、工交、对外贸易、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改革,监督管理各项资金的使用,制定财务制度,对国民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调控。

(5)管理和监督各种财政性经济建设支出;审查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概、预、决算。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协调分配各种专项资金;管理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有偿使用资金。

(6)负责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财政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7)负责区属企业税后利润、上交收入、国有资产转让收益,以及股份制企业改组收入等分配和征缴工作。负责财政部门向企业选派监事会组成人员工作。

(8)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制定全区统一的开支标准,管理区级财政有偿资金和政府的其它各项资金,管理区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挖潜改造资金,管理全区工交、外贸、农业、文教、卫生等事业经费、行政经费和科技三项经费;指导和监督区级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9)管理区政府的有关债务,按照国家的规定做好国债的发行和兑付工作。

(10)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负责制度实施全区会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会计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会计人员培训和会计工作的考核等各项事务;组织实施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1)管理本区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制定有关政策;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2)负责审核、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管理和检查,承办有关政府采购事务。

(13)根据区委、区政府规定,管理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区会计函授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区专项资金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

(14)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职责分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同意后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政策性安置、工资核定、社会保障手续。区财政局凭入减编通知单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手续办理经费核拨和工资统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办公和限时办结制,不得自行设置其他前置审批程序。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春)3:00-6:00(夏秋)

 

内设股室职能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文件拟办、机要通讯、保密、文档管理工作;负责量化目标管理考核、局机关科室工作考评;负责后勤保障、会务、接待工作;负责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财政系统对内外宣传报道工作;做好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

人事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为有关职能部门提供人事信息,完成各类人事报表统计工作;办理干部工人退休等手续;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国库股:

组织实施金库管理制度、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区级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区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管理区级预算外资金专户;统一管理和审批区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备案;负责区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批;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督促直达资金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

预算股:

预算股负责汇总编制全区财政总预算草案,组织实施经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的执行;负责审定汇总全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查和批复区级部门预算;负责全区预算指标管理工作;负责乡办财政体制调整,指导乡办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及乡办工资算账等;负责年度预算调整报告及报告说明;负责直达及扶贫资金系统指标分配;负责财政总预算公开,指导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公开事宜;负责财政人员信息系统数据上报;负责全区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负责地方债务系统数据上报;指导并审核区直各单位隐性债务系统数据填报,及汇总上报上级财政部门;负责各项债务指标实时监测;负责全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农财股:

负责区属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湛河区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细则,并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企业财务信息,编制企业财务主要指标和统计资料,及时、完整、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管好、用好财政深化企业改革及扶持企业发展等资金,加强资金的跟踪问效管理。

基层行政股:

做好全区服贸企业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跟踪问效工作。认真做好村级经费的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乡财政所人员培训工作。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会计股:

贯彻落实《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准则,加强会计工作的管理;负责对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管理和会计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考试的管理工作;负责中介机构会计代理资格证认证工作;负责会计进修培训和会计学会、珠算协会的管理;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做好会计电算化的咨询、服务工作,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

行政政股:

负责教育、科学、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审核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决算;拟定相关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管理财政支持项目资金;负责对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负责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方面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拟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规定,拟定基本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资金使用;审批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

教科文股:

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同分管单位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额定、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财税监督办:

负责监督检查财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贯彻执行上级路线方针政策及遵守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有关情况;做好干部职工党纪和政纪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开展日常性财税监督检查和专项资金、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各项财政收支进行监督,开展预算单位小金库治理检查;督促被检查单位建立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开展维护财经法纪的宣传教育。

会计股:

负责区属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湛河区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细则,并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企业财务信息,编制企业财务主要指标和统计资料,及时、完整、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管好、用好财政深化企业改革及扶持企业发展等资金,加强资金的跟踪问效管理。

企业股:

负责区属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湛河区的《企业财务通则》实施细则,并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企业财务信息,编制企业财务主要指标和统计资料,及时、完整、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管好、用好财政深化企业改革及扶持企业发展等资金,加强资金的跟踪问效管理。

社保股:

管理社会救济、社会抚恤、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财务和资金;加强对有关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审核提出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建议,组织预算执行;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实行日常动态监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考核;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建议,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投资评审服务中心:

1.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的概、预、结算和财务决算、竣工决算的审核,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基础性和技术性服务;2.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全过程跟踪审核,对招标文件、标的和前期征拆迁等费用进行审核;3.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招投标及工程采购和财务核查等有关工作;4.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的评估、审查咨询及评价工作,提供投资项目前期决策分析及项目建成后效益评价;5.负责财政部门委托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查,并出具评审报告,6.反映财政性投资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督意见建议,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取证、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7.负责落实投资项目“三审”定案制度8.承办财政局交办的其它事务

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1.根据财政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基层财政干部培训工作。2.负责持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1.负责落实非税收入征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拟订区级非税收入征管实施办法。2.负责区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直接征收,组织、委托和督促市直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监管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管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减免审核和申报事项。3.负责区级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的结算与划解,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4.负责全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5.监督检查全区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6.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非税收入网的管理和维护,指导。

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拟定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和实施办法。2.拟定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参与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具体组织政府采购计划的执行,审批政府采购除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3.负责建立并管理全区政府采购网络,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收集、统计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4.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包括对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审核备案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等内容5.审核并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的拨付手续。6.依法查处区级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7.审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区级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价格、服务质量、节约资金效果等事项进行考核。8.负责组织区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

专项资金事务中心:

1.负责区级专项资金使用。2.负责区级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汇总、报表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处理产权纠纷,查处国有资产流失。3.会同有关部门决定或批准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形式和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拍卖;审批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国有资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我区在境外的国有资产。4.会同有关部门对区级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发包、租赁、合资、参股经营等。研究、制定国家股权收益的分配方案,并收缴国有资产产权收益。5.对投资分配和国有资产重大投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投资效益进行重点跟踪监测。6.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7.决定评估项目的立项,委托评估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并负责评估结果的确认。8.指导和监督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1.按照《会计法》等国家财经法规,对有关单位财政资金运作及其执行财经纪律状况进行监督。2.办理财政国库支付业务。3.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有关账户,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信息,管理财政资金各种支付凭证。4.按照规定的费用标准和开支范围,审核各项开支凭据。5.负责管理各项财政资金,及时掌握资金动态,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曹镇财政所:

1.负责组织和管理曹镇乡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曹镇乡年度财政预算,编制曹镇乡财政决算。2.负责曹镇乡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大型农机具补贴等直接面向农民的补贴性资金和上级下达的农田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等支农专项资金、农村公益项目资金的落实。3.负责曹镇乡转移支付资金专户储存,核拨及监督管理。4.对曹镇乡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5.负责曹镇乡政府账务。

 

联系电话:3996111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沁园西路湛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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