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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区民政局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民政局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5-25 浏览次数:

湛河区民政局

 

工作职责:

(一)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拟订全区民政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并落实上级关于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乡、街道、村、社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限变更及乡、街道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六)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上级有关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姓名及职务:

湛河区民政局      党组书记、局长

湛河区民政局  李广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湛河区民政局  黄娟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湛河区民政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湛河区民政局  关会娟  副主任科员

湛河区民政局  张俊红  副主任科员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办、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承担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民政股技管理工作;负责单位的党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区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中央、省、市、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乡、街道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四)社会事务股。拟订全区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全区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居民婚姻登记工作;协调县、区际跨区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乡、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指导开展地名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界勘定、管理工作,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指导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全区地名的命名、变更工作;负责地名标志、楼门牌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档案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慈善信托相关职责;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负责民政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社会团体登记、辖区内居民婚姻登记,并承担相应责任。拟订全区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民政行业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政策,负责监督、检查全区民政行业服务机构的安全状况。

 

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  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地址:平顶山市神马大道150号湛河区综合办公楼4楼  

电话  0375-6155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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