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南禹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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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河南禹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05948744411
法定代表人 刘双定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公正路交叉口东南荣邦大厦9层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人社监察罚决〔2025〕第14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张正正
违法事实 河南禹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湛河区嘉荷天城施工,实施了未按照湛河区劳动监察报送相关材料,其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根据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应予处罚。
主要证据材料 询问笔录,行政相对人相关材料,图片资料
处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1年本)》的通知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90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4-1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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