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湛河牙尔康口腔门诊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11MA9GMHPX3G | 
| 法定代表人 | 刘红丽 |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街道新华路与和顺路交叉口323号院内 | 
| 行政检查类别(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 | 日常检查 |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王魁娥16040322037 刘强16040322039 | 
| 行政检查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行政检查内容 | 医疗机构医疗卫生监督检查 | 
| 行政检查时间 | 2024-11-08 11:55:01 | 
| 行政检查地点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街道新华路与和顺路交叉口323号院内 | 
| 行政检查结果 | 未发现问题 | 
| 行政检查机关 | 湛河区卫健委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