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陈亚粉内科诊所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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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河陈亚粉内科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2MA45Q46421
法定代表人 陈亚粉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河滨街道诸庄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卫传罚【2025】4 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16040322029;16040322002
违法事实 湛河陈亚粉内科诊所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主要证据材料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行政相对人相关材料,图片资料
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已审核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伍仟玖佰元(5900.00 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09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湛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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