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河黄尊银内科诊所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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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河区黄尊银内科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11MA45LXA581
法定代表人 黄尊银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九里山李堂村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卫传罚【2025】6 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王愧娥16040322037;刘强16040322039
违法事实 湛河黄尊银内科诊所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根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主要证据材料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行政相对人相关材料,图片资料
处罚依据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已审核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9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2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湛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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