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湛河骨伤科医院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52410400725825800G |
| 法定代表人 | 武霞 |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东环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东200米 |
| 行政处罚种类 | 警告;罚款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湛卫放罚﹝2026﹞2 号 |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16040322037,16040322010 |
| 违法事实 | 平顶山湛河骨伤科医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进行医疗照射时,未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 主要证据材料 |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行政相对人相关材料,图片资料 |
| 处罚依据 |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 |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 法制审核情况 | 已审核 |
| 集体讨论情况 | 无 |
| 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00 元)整。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2/09 |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湛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