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平顶山市湛河区老家牙尔康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11MAENLJK744 |
| 法定代表人 | 杨燕平 |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曹镇乡政府路曹东段路西 |
| 行政处罚种类 | 警告;罚款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湛卫放罚【2026】3 号 |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16040322029;16040322002 |
| 违法事实 | 平顶山市湛河区老家牙尔康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新建口腔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审核、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以上行为违反了《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八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规定, |
| 主要证据材料 |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行政相对人相关材料,图片资料 |
| 处罚依据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 |
| 适用裁量标准 |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6年版 |
|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 无 |
| 法制审核情况 | 已审核 |
| 集体讨论情况 | 无 |
| 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10/16 |
| 行政处罚机关 | 平顶山市湛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