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湛河骨伤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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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平顶山湛河骨伤科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52410400725825800G
法定代表人 武霞
地址 平顶山市湛河区东环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东200米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湛医保罚决字[2026]01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王艳花160******06/孙伟丽160******25
违法事实 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存在未按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医保基金。
主要证据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住院患者病历、费用结算单 ,4、询问笔录(涉及人员),5、现场检查笔录。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使用办法》附件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通过
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 2、罚款799.39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4月7日
行政处罚机关 湛河区医疗保障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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