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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1.双方为中国大陆内地户籍;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当事人持有规定的有效证件:①内地居民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②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二、提交资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男女双方三张二寸近期同版合影照(红底,一星期内免冠证件照,照片尺寸3.5cm*5.3cm)。
3.离异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判决书”者另需法院开具的生效证明)丧偶需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4.复婚需提供双方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结。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双方共同提报材料至婚姻登记窗口,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五、电话和地址:
湛河区婚姻登记处电话:0375——3388010
地址:光明路湛河区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大厅2号窗口 (婚姻登记所有业务)
湛河区河滨公园结婚登记点电话:13346724246
地址:和顺路河滨公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一楼(只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常见问题:
1.问:怎样补领结婚证?
答:当事人需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问:需要婚检吗?
答: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婚后优生优育,避免对未来婚姻生活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