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商办流通函〔2024〕396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河南省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5〕5号)要求,结合平顶山市实际,开展2025年平顶山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实施,若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活动结束。
二、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电池),并在平顶山市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换购合格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给予一次性分档定额补贴,即单个消费者消费1000元(含)—2000元(不含),一次性补贴300元;2000元(含)及以上,一次性补贴500元。每位消费者只可享受一次补贴,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三、参与流程
采取消费者现买立减、销售门 店申请后补的方式进行补贴,具体流程为:
(一)登录申请。个人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相关专区,授权定位及实名认证,领取优惠券。
(二)交售旧车。个人消费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须含电池,不限品类品牌),填写个人承诺书。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回收旧车时应确认回收车辆信息、电池类型、车架号、车主姓名、身份证号,确认无误后,出具《电动自行车收旧证明》并加盖公章,消费者签字确认。
(三)购买新车。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按照活动规定的支付方式核销优惠券并付款(每件产品应单独支付结算),直接享受支付立减。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需核对云闪付用户身份信息与《电动自行车收旧证明》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开具销售发票,并建立销售工作台账。开票地须为平顶山市,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姓名须与《电动自行车收旧证明》上的姓名、云闪付用户姓名三者保持一致,发票应备注新车车架号和电池类型,开票金额应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四)上传资料。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需在交易完成后上传《电动自行车收旧证明》、消费者个人承诺书、旧车全景照片,登记旧车电池类型、选择回收企业注册名称;同时上传新车销售发票、新车全景照片、新车车架号照片、新车《电动自行车合格证》等材料,逐一进行核对;同时填报新车电池类型、新车车架号、新车电池编号等相关信息,形成核销闭环。鼓励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提供收旧、换新、辅助上牌“一站式”服务,便利消费者。
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服务平台或查阅平台公告信息;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自主促销优惠政策详询商家。
四、活动商家
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按县(市、区)商务部门推荐及筛选进行动态调整,商家可随时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咨询报名(联系方式附后)。我市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详见云闪付APP平台信息。
五、活动要求
(一)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妥善处理消费投诉。参与以旧换新补贴的车型销售价格不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经查实发现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取消活动参与资格,纳入失信黑名单,涉嫌弄虚作假、骗补套补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各参与活动的销售商家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如实宣讲政策,准确填报信息,不误导欺骗消费者。并将个人消费者交售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铅酸电池、锂电池交由商务部门公布的参与活动的回收企业。严禁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违规储存,严防门店、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运输工具、存放及拆解场所发生火灾事故。
(二)消费者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通过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资格,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服务平台要做好活动宣传推广,积极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移交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风险。消费者咨询此次活动有关内容和云闪付使用问题,可拨打中国银联客服电话:95516。
(四)参与活动的回收企业要签订承诺书,落实相关标准制定部门的要求,及时清运交至销售门店的老旧车辆,做到“一日一清”。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应规范移交给具有资质的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安全储存并专业处置,不得非法拆解、流入二手市场。
本活动由平顶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可做适当调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汝州市商务局 | 0375-3321871 |
舞钢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0375-8120113 |
宝丰县商务局 | 0375-6515555 |
郏县商务局 | 0375-5161094 |
鲁山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0375-5073152 |
叶县商务局 | 0375-3319769 |
新华区商务局 | 0375-2390123 |
卫东区商务局 | 0375-3998962 |
湛河区商务局 | 0375-3782110 |
石龙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 0375—2539213 |
示范区招商局 | 0375-2667026 |
高新区经发局 | 0375-3985396 |
策划、编辑:王志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