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煤矸石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土地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平顶山市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7月31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科,邮编467000。
传真请发至:0375-2662403。
电子邮件请发至:pdsfgwjn@163.com。
附件:平顶山市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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