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韩萌萌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
91410411MA40K5YL5N |
| 法定代表人 |
张俊平 |
| 地址 |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南环路与李苗路交叉口西150米路南 |
| 行政许可类别 |
普通 |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4104112026000001 |
|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
王青霞 (16040317005) |
| 行政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六条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
|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
2026年1月20日 |
|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
1.申请书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3.负责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委托书5.工商营业执照6.拟购置车辆承诺书/已购置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7.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8.公司章程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 行政许可内容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
2026年1月21日 |
| 行政许可有效期 |
2026年1月21日-2030年1月20日 |
| 行政许可机关 |
湛河区交通运输局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