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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文件规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六类人员,初次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合规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除外)的,可申领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我局已完成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提交的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申报材料审核工作。本次该中心申请人员涉及毕业生共计5040人,申请补贴资金合计705600元。现将相关情况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375-2266138
2026年10月23日